第一千二百六十章 你再说我没吃_诸天礼包:从一拳超人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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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二百六十章 你再说我没吃

  “啪嗒!”

  时钟的指针,刚刚指向十二,林北就从床上笔直的坐了起来。

  不多不少。

  正好是凌晨四点。

  也许是穿衣服的动作稍微大了一点。

  睡在隔壁床的哈利,半梦半醒的揉着眼睛:“表哥,你为什么会这么喜欢跑步啊?睡懒觉难道不舒服吗?”

  “睡懒觉当然舒服。”

  林北淡淡一笑,捏着身上的肥肉:“可是没办法,表哥要减肥啊!”

  “减肥吗?唔……好像也是。”哈利半梦半醒的嘟囔:“表哥你太胖了,是要减肥。”

  林北笑着摇摇头。

  不再理会睡迷糊了的哈利,迈步冲出家门,顺着公路,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夸张速度,一路狂奔。

  路边的景色。

  就好像流水一样从身边划过。

  林北能清楚地感受到:他的力量,正随着奔跑一点一滴的增加。

  哈利刚刚问他。

  为什么这么喜欢跑步。

  没错,他为了减肥而跑步是真的。

  可是……

  这只是其中一个目的。

  他跑步,可不单单只是为了减肥!

  “打开系统面板!”

  “叮!”

  人物:林北。

  当前世界质量差:一千亿。

  穿越时间:第七天。

  “舔狗小统。”

  “以正常成年男人的身体素质为单位1,计算出我穿越到这个世界,第一天的身体状态。”

  “是!”

  舔狗小统点点头,很快就按照林北的的要求,修改系统面板,给出了答案:

  !

  没错!

  林北第一天到哈利波特的世界时,身体素质,只有一个成年男人的五分之一。

  至于为什么会这么低。

  主要,有两个原因!

  第一,自然是他的年纪。

  他今年才刚刚十一岁。

  身体素质,自然不如成年男人。

  不过……

  按理来说。

  一个正常的十一岁孩子。

  怎么也该有一个,。

  ,再怎么说,也低了一些。

  所以……

  第二个原因,就是肥胖。

  肥胖,虽然给他增添了一点力气,却在全方位的身体素质上拉了后腿。

  所以……

  林北没有骗哈利。

  他是真的要减肥!

  不过……

  除了减肥之外。

  他跑步的第二重目的。

  “舔狗小统,把我现在的身体素质,也以正常成年男人为单位一,计算出来。”

  “是!”

  舔狗小统自从在fate世界被林北折服之后,再也没有二心,一心辅佐林北。

  给出地数据是:

  2!

  没错。

  只跑了短短七天。

  林北的身体素质,翻了整整十倍,拥有了正常成年男人的两倍体能。

  当然了!

  正常的跑步,锻炼。

  不可能有如此夸张的效果。

  可是……

  大家不要忘了!

  林北这一路走来。

  收到为数不多的钻石宝箱里,头一个,就是琦玉的无限成长天赋。

  一千亿倍。

  是一个很微妙的数字!

  它既不像寄生兽世界,恐怖的一万亿倍,直接将林北的细胞湮灭,致使林北根本来不及锻炼。

  让细胞变强。

  也不像动物狂想曲世界,只有一万倍,林北直接无敌,根本不需要锻炼。

  所以说……

  一千亿倍。

  是一个非常微妙的数字。

  恰好让林北变成普通人,却又不至于,让林北生命崩溃,疲于奔命。

  有时间。

  用训练方式变强!

  也正因为如此……

  林北才能在七天之内,变强十倍。

  当然了!

  要不是因为这个世界,跟“诸天”大世界,终究还是有一千亿倍的质量差。

  林北怀疑。

  这个数字,可能会更加夸张!

  毕竟……

  想当初在一拳世界。

  他可是一天虎级,两天鬼级,三天龙级,四天神级,第五天一拳灭神。

  七天变强十倍。

  已经算是慢的了!

  不过……

  你以为,可以锻炼变强,就是林北这么喜欢跑步的秘密了吗?

  天真!

  这只是第二重目标罢了。

  第三重目标……

  “你来啦!”

  站在朝阳的微光中。

  少女蓬松的亚麻色的长发和褐色瞳孔,全都被染成了绚烂的金色。

  赫敏!

  或者说……

  亿万少年的初恋情人。

  艾玛·沃特森!

  说实话。

  艾玛·沃特森扮演的赫敏,不愧女神之名,饶是林北见惯了美人。

  每次一看到这位。

  也还是会由衷的在心中赞叹:“嘿,这小娘们,长的真是嘿……”

  咳咳!

  说错了,重来。

  每次,林北一看到这位,都会由衷的感叹:真可谓是聘聘袅袅十三余,豆蔻梢头二月初,春风十里扬州路,卷上珠帘总不如。

  咳咳!

  拽文结束。

  咱们书归正传。

  众所周知……

  林北是天字第一号老实人,美女什么的,向来都不会放在心上。

  “嗯!”

  舔狗小统赞同的点头,然后在系统里小声BB:你向来都是放在床上!

  “多嘴!”

  在系统空间里,教训过舔狗小统,林北顺手,绝对是顺手,从系统空间里,拿出了一瓶恰好,绝对是恰好,赫敏喜欢喝的菠萝口味运动饮料。

  我知道。

  看到这……

  有很多人肯定会觉得。

  林北他变了,他不在是那个又高冷,又英俊的男神,变成舔狗了!

  如果。

  你真这么想……

  那我只能说:

  你实在是太天真,太稚嫩了,我罚你,返回第一章,重头重看。

  好好复习一下“林北”学!

  因为……

  一接过饮料,赫敏就红着脸,十分有礼貌的朝林北轻轻点头:

  “谢谢!”

  “叮!”

  “收到赫敏的暖心感谢,获得青铜礼盒一只,打开青铜礼盒,获得小熊内内一条!”

  “小熊内内?”

  林北不禁微微一怔,在心中的大喊一声:我青回,这都多久没见过这么少女的东西了?

  凯沙,纲手,莫甘娜,这一路上遇到的女人,可都不是会穿小熊的单纯角色。

  不得不说……

  青春少女的味道,还真有点怀念!

  当然了。

  这都是林北的内心想法。

  现实中……

  林北只是淡淡一笑:

  “走吧,咱们该跑步了!”

  “嗯!”

  赫敏点点头,也迈开步子,跟林北一起,沿着伦敦的花园街道晨跑。

  其实……

  林北跟赫敏认识,也是机缘巧合,在前几天晨跑的时候认识的。

  赫敏从小就养成习惯,每天早起晨跑,去伦敦的中央公园看书。

  于是……

  在林北的刻意结交下。

  两人很快就发展成了,每天一起床,就要一起出发的PAO(跑)友。

  在这期间……

  林北自然是没少刷赫敏的好感度,带一瓶运动饮料什么的,不过是日常罢了。

  也因此。

  收获了赫敏不少谢谢和谢礼。

  只可惜……

  一直到今天,他终究也没能把赫敏身上最有价值的魔法师天赋刷出来。

  要知道……

  赫敏的魔法天赋。

  可比哈利要强多了!

  这一点,无论是在原著,还是电影,乃至同人里,都表现的清清楚楚。

  就说一点。

  赫敏在六年级的时候,就已经熟练的掌握了无声咒,既不需要念出咒语。

  即可施咒。

  而能否无声施咒。

  其实是检验巫师强大的分水岭!

  你可以简单想象一下。

  两个巫师战斗。

  一个还没施咒,就先把自己接下来要施展什么咒语给喊了出来,让对方有所防备。

  另一个。

  则挥一挥魔杖。

  就直接施展了魔咒,直到死,你可能都不知道他施展了什么咒语。

  这两者的差距,会有多大?

  如果还不能理解。

  简单解释一下:

  斗地主,玩过吧?

  不会无声施咒的魔法师,就好像是明着牌,在跟别人玩斗地主。

  一个明牌,一个不明牌。

  你说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会有多大?

  不会无声施咒。

  就好像露着底裤跟别人战斗!

  而让人感动的是……

  救世主哈利。

  一辈子都没能把裤子穿上!

  甚至在他跟伏地魔最后一战的时候,都是把底裤顶在头上,扯着嗓子喊的:

  除你武器!

  说老实话。

  要不是他身上有主角光环(伏地魔的灵魂碎片,相当于伏地魔杀了自己),他早就死了。

  所以说……

  如果能选择的话,林北更想要美少女赫敏的魔法天赋,而不是哈利的。

  不过……

  没办法。

 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!

  主角哈利的魔法天赋,勉强凑合吧!

  “?”

  哈利:我想打人!

  …………

  欢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,林北和赫敏总觉得,好像还没跑多久的功夫,伦敦的中央公园就到了。

  而到这。

  也就意味着。

  林北跟赫敏也就该分手了。

  因为,赫敏要留在中央公园看书,而林北要去跑完剩下的三十公里。

  按照惯例……

  应该是这样!

  可这次,赫敏却没有直接跟林北说再见,而是站住了脚,面色有些暗淡:“林北,你还要继续跑吗?”

  “嗯。”

  林北淡淡一笑,若有所指:“我的路还没走完,自然要继续跑下去!”

  然而……

  心情复杂的赫敏。

  却没能听出林北话中地深意。

  因为……

  她有些遗憾。

  这两天相处下来,她发现,林北虽然有点胖,但真的是一个很棒的人!

  无论是性格,还是涵养,乃至于知识,都可以称的上是良师益友,谦谦君子!

  简单点来说……

  林北是一个有着独特人格魅力的少年,她很享受这几天的相处!

  只可惜……

  老话说的好。

  快乐的时光总是这么短暂。

  “林北,你明天,可能就看不到我了,今天是我最后一天晨跑了!”

  听到这话。

  林北没什么意外。

  因为,霍格沃兹马上就要开学了,类似的话,哈利那个傻小子,昨天就跟他说过了。

  不过……

  让林北没想到地是。

  赫敏犹豫了一下,竟然红着脸,轻咬着嘴唇:“今天,你要不要留下来,跟我一起在公园看书?”

  “……”

  林北微微一怔:这是什么情况?我这是被撩了吗?被一个十一岁的小萝莉?

  不得不说。

  一起看书这撩法,可太纯情了!

  不过……

  说老实话。

  林北意外的还真心动了。

  果然……

  越是渣男。

  就越得意纯情小女生吗?

  只不过……

  “今天就算了吧。”

  林北最终还是拒绝了赫敏。

  听到这话,赫敏小脸顿时煞白,她没想到,自己第一次向男生发出邀请就遭到了挫折。

  林北……

  有喜欢的人了吗?

  可还不等她开始难过……

  林北就笑着接着说道:“因为我觉得,我们以后,还有很多机会在一起看书!”

  听到这话,赫敏立马就涨红了脸,她没想到,林北说话竟然如此的峰回路转。

  而且……

  这是什么意思?

  另类的向她告白吗?

  可突然……

  “……”

  赫敏微微一怔,急迫的伸手:“林北,你不明白,我接下来会去一个很远的地方,我们可能很久……”

  话刚说到一半。

  赫敏就呆呆的愣住了。

  因为……

  有一双璀璨如星辰,深邃似宇宙般的眼睛,迷住了她的心魄。

  “你,相信缘分吗?”

  “缘,分?”

  1990年,十几岁的小丫头,哪里听到这这么唯美,浪漫的字眼。

  下意识的呆呆的点头。

  “我也信!”

  林北淡淡一笑:“我相信,无论有多远,缘分终归让我们再相聚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呆了,痴了。

  赫敏整个人都被迷晕了。

  好家伙,1990年,是多么朴素的一个年代,更别说她只有十几岁。

  哪里听到这么梦幻的情话?

  说老实话……

  等她回过神来了。

  她都不知道林北是什么时候走的。

  …………

  离开中央公园,奔跑在一路向西的大路上,林北的老脸,稍微有一点红。

  别说是林北了……

  就连一直在系统里,看惯林北撩妹,向来处变不惊的舔狗小统,这次都忍不住了:

  “老大。”

  “你这么干,我都替你脸红!”

  说老实话。

  你这么做,跟那些,拿金鱼,棒棒糖骗小萝莉的怪叔叔,有什么区别?”

  听到这话,吹着晨风的林北,立马就冷静了下来,义正言辞的声明:

  “当然有区别!”

  首先。

  怪叔叔骗萝莉去吃棒棒糖,

  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。

  而且还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!

  短则三年。

  多则无期!

  情节严重,引起社会舆论的,甚至可能会被杀一儆百,判处死刑!

  “……”

  舔狗小统呆住了:

  你干嘛说你自己?

  你刚刚不就是在干这种事?

  “错!”

  林北咧嘴呵呵一笑:“我骗萝莉吃棒棒糖这种行为,虽然很不道德。”

  但是……

  并不违法!

  因为……

  他现如今,一样未成年。

  恰好适用,这条法律里的补充条款:青梅竹马,两小无猜,无罪法条!

  而且……

  “不造谣不传谣。”

  “我林北可是正人君子,刷好感度,纯粹是为了后续从赫敏身上刷谢礼。”

  骗萝莉吃棒棒糖什么的。

  根本不存在!

  “?”

  十五岁的亚丝娜,十二岁的西莉卡,以及十三岁的千仞雪纷纷发来问号:

  “你再说我没吃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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