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5 章_九零大院糯团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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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5 章

  宋乔曦终于追上了王君洋,跑得心脏都要跳出来了。

  揪住他的校服袖子,伸出小巴掌就在他肩膀上不轻不重拍了一下,然后双手撑着膝盖喘粗气儿。

  王君洋是一点儿都不疼,不过这时候,男孩也知道见好就收。

  他马上装作很痛的样子,拿手假模假式的揉揉肩膀,“好痛好痛,曦曦我知道错啦,老大你原谅我吧,我以后一定改!”

  她打的,真的一点都不痛!

  不知道为啥,王君洋发现自己最近,就很想看宋乔曦生气的样子,她越生气,自己心里越有暗暗窃喜的感觉。

  还有哦,要不是因为他故意放水,跑慢点,曦曦是肯定追不上的……

  路过的叔叔阿姨有的观看了全过程,从自行车上下来,对他俩打趣儿,“曦曦,洋洋,你俩咋打起来了?”

  “王君洋能耐了呵,敢造反啦?”

  “看洋洋内小皮猴样儿,曦曦再给他一拳,来,叔叔教你怎么挥拳。”

  ……

  大院儿的人都知道,宋乔曦是“小三人帮”的小头头,主心骨,这会子存心想逗俩孩子。

  “叔叔!我们现在,现在不是‘小三人帮’啦,我们是‘小四人帮’!”

  宋乔曦扬起脸,大口呼气儿,忙摆手,气喘吁吁的反驳。

  猛然间,看到楚尽拎着自己的书包往这儿走,男孩身后更远的地方是丁淼和丁一……

  她一拍脑门,不对,现在淼淼也是她的好伙伴啦,立马很严谨的改口,“不对,叔叔,我们以后就是‘小五人帮’啦!我,楚尽,丁淼,王君洋和丁一,五个人刚刚好。”

  还伸出五个手指,说一个人名,就落下一个,最后展开的小手掌变成一颗拳头。

  说完,在大院叔叔阿姨的笑声中,糯团子撒丫子往回跑。

  一路挥舞着小胳膊,“吧嗒吧嗒”迈着两条小短腿冲出去,对抱着自己书包的男孩笑着喊:“楚尽,你怎么这么好哇!”

  夕阳西下,家家户户都忙着在阳台的小厨房炒菜,整个大院弥漫着浓浓的烟火气。

  楚尽有点愣愣地望着冲到自己面前的宋乔曦,她两条大波浪的马尾辫跑得快要飞起来了,真像两条长长软软的兔子耳朵。

  小姑娘一把抱住他手里的书包,眼睛亮晶晶,呼出的气儿热腾腾的,奶甜奶甜的香味围绕着他。

  她望向自己的眼神透着满满的信任,像是在看着世界上最好的人。

  “你真好!”

  宋乔曦又重复了一遍,乐滋滋地背上书包,拉着他的手往家走。

  这条回家的路,对这俩小孩来说,几个月前都是格外陌生的。

  他们都是经历过不平凡遭遇的小孩,而所有的苦难,似乎都过去了。

  现在这条回家的路,楚尽和宋乔曦都熟,熟到闭着眼睛都能走回家,回家的路都刻印在孩子们的心里了。

  ——

  宋乔曦是被小兔子抱胡萝卜闹钟叫醒的。

  在小西屋一睁眼,瞪着天花板愣了几秒钟的神儿,小糯团一个“咕噜”从床上爬起来,利落地按掉“滴滴”作响的闹钟。

  今天是9月7号,周六。

  昨儿个爸爸没上夜班,前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和糯团子说好了,今天带她去泉城路重新装修好,新开张六层楼的新华书店买书。

  买完了以后,顺便去大观园吃油旋儿、臭豆腐、电烤羊肉大串和草包子。

  这是他们爷俩每个月都要有一次的固定“约会”。

  不是一家三口的“约会”,是只属于爸爸和闺女的专属时光。

  宋建国平时工作忙,报社三天两头加班。

  他是副主编,职位中等,但是事儿又多又杂。

  因为宋建国早年记者出身,工作经验丰富,又受到领导重视,碰上报社的重要采访,经常要他这个资深高级记者带着人手顶上去。

  有时候要赶上出差参加外地的报社交流会、研讨会啥的,就更忙了。

  他每周要上好几天夜班,盯排版,审稿子,自己还有专栏要兼顾,经常熬夜码字。

  没办法,熬夜码字赚的钱,才能多给自家宝贝闺女积累教育资金和攒嫁妆。

  正是因为宋建国早年记者出身,当时全国的跑新闻素材,见多识广,他觉得,女孩子一定要有见识,多开拓眼界很重要。

  在宋乔曦很小的时候,就和媳妇专门商量过,如果曦曦将来有想法,希望到国外看看,他们要提前攒下闺女出国留学的费用。

  宋乔曦大部分时间是和妈妈在一起,对于能和爸爸单独相处的时间,格外珍惜。

  比如每月一次的父女俩单独“约会”,最近这段时间,因为种种不可抗因素,已经搁置了俩月了。

  这个周四,爸爸在餐桌上提起来这件事儿,宋乔曦一手抓着白面馒头,一手握着烧鸡腿直呼万岁!

  糯团子像小狮子一样撕咬一口鸡腿,美美地吃着,眼珠咕噜噜一转,转头问斯文喝粥的楚尽:“我们周六一起去吧,你不是最喜欢看书了吗?

  爸爸说,那栋六层楼高的新华书店有好多好多外文书,肯定有大仲马的《三个火枪手》,绝对能找到好多新鲜的书,你那些旧书会不会看腻了呀?”

  “对啊,尽尽一起去,随便挑,叔叔买单,单位发了书卷都给你俩用上。”

  宋爸爸豪爽地啃了一大口黄瓜,对楚尽扬扬下巴。

  “买完书,就能去吃超级好吃的油旋儿和臭豆腐,哇,你可别小瞧臭豆腐,闻着臭吃着香,表皮炸得金黄酥脆,配上酸酸甜甜的泡菜……”

  糯团子舔舔嘴唇,想象着已经尝到了臭豆腐加泡菜的滋味,又狠狠咬了一口鸡腿。

  “嗷呜,嗷呜……”她努力嚼嘴里的肉肉,挥舞着手里的馒头,含糊不清地和楚尽继续说,“还有,还有好香好香,可大可长的羊肉串儿呢……”

  正说得起劲儿,宋乔曦手背被筷子尾打了一下。

  停嘴一瞧,是妈妈,当即变身小怂包,缩缩脖子。

  妈妈放下碗筷,对她抬抬眉眼,心平气和地说:“曦曦,妈妈是不是说过,饭桌上说话可以,但是要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,嚼着东西说话不礼貌。”

  “唔,我知道了,妈妈我错了。”

  从来不吃眼前亏的小糯团老老实实点点头,态度很好的认错,就着热乎乎的大馒头啃完了烧鸡腿。

  喝了口白粥顺顺肚肚,对妈妈张开小嘴儿,意思是她嘴里啥都没有了。

  在爸爸和妈妈的笑声中,又一次把小脑袋凑到了楚尽跟前,眨眨眼睛讨好地问:“去不去嘛,周末我们一起去新华书店好不好?有好吃的哟!”

  楚尽放下汤匙,拿纸巾沾沾嘴角,垂眸看她一眼,默默摇摇头。

  他知道,这是宋爸爸和糯团子的“传统”,已经维持了好多年了。

  自己是个外来人,已经打扰宋家够多了,也因为宋家多了一口人吃饭,分散了宋乔曦爸爸妈妈对女儿的注意力。

  这是属于爸爸和女儿的独处时光,自己跟着去瞎掺和什么呢?

  面对小团子用奶音甜甜的不依不饶的“纠缠”,楚尽沉默了一会,再次坚定地摇头,拒绝了她的盛情邀约。

  最后,纵是平时最宠闺女的宋建国都看不下去了,伸手捏捏宋乔曦的小耳垂,让闺女的脸正对着餐桌,“好了,曦曦,你不吃饭还让不让小哥哥吃饭了?

  尽尽不愿意去就在家休息,楚尽,和叔叔列个书单,我们回头都给你买回来,或者你和叔叔说你喜欢看什么类型的,叔叔帮你挑,你叔叔别的不行,看书的品味一流。

  我们买完书,给你和你阿姨打包好吃的回来。”

  宋建国和两个孩子说完,扭头笑着对乔琴说:“周六中午别做饭了,煮个绿豆粥或者打个蛋花汤就行,我买草包子和羊肉串儿回来,那边离你爱吃的熟食店近,再给你打包个糯米竹筒饭。”

  “好吧……”

  宋乔曦嘴里叼着勺子,噘嘴妥协,小肩膀都无力地耷拉下来,两条肉胳膊垂在身体两侧。

  宋建国见闺女这么沮丧,皱皱眉头,心里多少有点醋意。

  小楚尽才来家里几天,自家闺女的魂儿都要被他勾跑了。

  天天楚尽长楚尽短的,啥都想着他。

  咋不见曦曦天天这么惦记自己这个当爹的呢?

  嘿,不想还好,一想起来,好像最近闺女都没怎么好好和他亲近,学校的事儿也说得不如往常多了。

  刚好把碗里的粥喝完,宋建国起身去卫生间洗手、漱口,回来故意拿满脸的络腮胡扎宋乔曦的小嫩手。

  眼看自家闺女笑呵呵的往楚尽身后躲,宋建国这回儿彻底给酸坏了。

  这才琢磨过味儿来,不知从啥时候开始,曦曦是真不怎么粘他了?

  实在没忍住,30岁的宋建国觉得自己变成了3岁,开始吃小孩的醋了,一把捉住乱跑的小糯团搂在怀里,用酸溜溜的语气和闺女说:“曦曦啊,我看你就是个喜新厌旧的小东西,有了楚尽小哥哥,就不要爸爸了?

  咋地,咱爷俩单独出去约个会都不行吗?

  现在是不比当年了,之前我们曦曦一听说周末和爸爸单独出去玩,高兴的恨不得要上天咧!

  现在可好,小哥哥不跟着一起去,你看你嘴巴撅得,都能挂酱油瓶了,那一副老大不乐意的样子哟。

  要不周末我自己去新华书店得了,你和小楚尽在家玩,你也列个书单给我,成不?爸爸只能自己去吃油旋张家的右旋儿,新鲜出炉的臭豆腐,香喷喷的大串烤肉……”

  “宋建国你真行,和小孩子吃啥醋,真能耐了你。”宋妈妈也吃完了,看楚尽碗里的粥也空了,小男孩慢条斯理地擦嘴,面色如常。

  乔琴便开始收拾碗筷,顺便瞥了自己丈夫一眼,又补了一句,“没个正型……”

  宋爸爸冲媳妇咧嘴一乐,挤挤眼睛,意思是他开玩笑呢。

  听爸爸这么一说,宋乔曦才慌了神了。

  爸爸误会她了呀,自己没有不想和爸爸出去玩的意思。

  她当然想去呀,只不过如果楚尽愿意去,会更完美而已。

  对糯团子来说,买书虽然开心,但是更开心的是买书之后,要吃大观园小吃街上刚刚出炉热乎乎、酥脆脆的油旋儿,不管是玫瑰味儿甜口的,还是葱油咸口的她都喜欢。

  如果,再搭配酸甜爽口泡菜和臭豆腐,那就更美妙啦!

  唔……内个,电烤羊肉串也是刚出炉的最香,带白帽子、留翘翘的八字胡的叔叔会撒上一把孜然粒,趁热咬上一大口!

  啊咧咧,那个油爆爆、外表焦香、内里汁水四溢的肉肉的口感,绝了!

  想想那美妙的感受,大脑里像是绽放了五彩的烟花一般。

  她要去的,当然要去!

  楚尽和妈妈都不爱吃那些油大的食物,就她和爸爸贼喜欢,要不说是亲爷俩呢?

  宋乔曦赶忙搂住爸爸的脖子,用刚吃过饭还没来得及擦,油乎乎的小嘴儿“吧唧”亲了他腮帮子一口。

  肉眼可见她那吃味儿的爹爹,脸上酸酸的表情减弱不少,再整个人赖在他怀里,黏黏歪歪地说:“要去的,要去的!我和爸爸一起去给楚尽挑书,我列不了书单哇,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想看啥书,要到了新华书店才知道呢。”

  “行,那你和爸爸说,咱爷俩单独出去玩,你高兴不高兴?”

  宋建国脸上乐开了花,自家这宝贝疙瘩,真是太招人疼了,他一定要听到一句准确的答复才放心。

  “高兴!”宋乔曦重重点头,头都快点到胸口了,又小声嘟囔着,“爸爸可不能吃独食,丢下我自己去吃油旋张……”

  宋爸爸看起来一脸满足,估计整个人都沉浸在闺女又黏他的喜悦中,亲亲她小脸蛋,“行嘞,不丢下曦曦,你高兴和爸爸一起去就行。”

  又揉揉她毛茸茸的小脑袋,放闺女走了。

  所以周六一大早,宋乔曦被闹钟叫醒,一点儿赖床的意思都没有。

  现在才早上6点半,开学前天儿也凉下来了,她不再和爸爸妈妈一屋睡。回自己的小西屋了。

  起床后,糯团子学着楚尽的样子叠好小床上的毛巾被,多练习了几次,现在已经能叠得像模像样。

  虽说和楚尽的“豆腐块”不能比,但起码也不再是东倒西歪的“豆腐渣工程”了。

  枕头拍一拍,把床单拉扯整齐,宋乔曦轻手轻脚走出房门去卫生间洗漱,乖巧地窝在沙发里看书等爸妈起床。

  等和楚尽一起吃过早饭,糯团子就欢天喜地的跟着爸爸出门。

  楚尽和他们一起走,出了楼道,应该往反方向走,回锅炉房。

  今儿乔阿姨给糯团子扎了两只花苞苞,一边系上一条浅蓝色的丝带,打成蝴蝶结,两条丝带软软的垂落下来。

  她穿了身和丝带几乎同色的浅蓝泡泡袖连衣裙,裙身短短的,搭配一条同色的花边灯笼短裤。

  看起来整个人像一只蓬松可爱的蓝色小球球,和大院里清晨,带着露水味道的空气一样清新。

  元气满满的宋乔曦和他分别时,用力挥挥手,笑得眼睛弯成玄月。

  她被宋爸爸抱上车座,坐在高高的野马摩托车上还频频扭头,像是在寻他走没走。

  应该是发现了楚尽还站在原地,糯团子小肉手圈成扩音喇叭形状,冲他高呼:“楚尽再见,我保证把你要的书带回来,我们中午见呀!”

  那张小圆脸写满了“不辱使命”,和要出远门远征打仗的战士似的,肩上负担着重重的责任。

  楚尽一只手紧紧攥住挂在胸前的钥匙,一只手慢慢抬起,举到半空中又放下。

  小男孩还是有思想包袱,觉得挥挥手这个动作,太幼稚了,而且有点娘唧唧的……

  又因为被宋乔曦充满期待的目光直愣愣地盯了半天,直到宋叔叔也骑上摩托车,小糯团收回视线,缩到宋叔叔怀里,摩托车排气筒发出“突突突”的响声。

  他才有点别扭的低下头,做了很大的思想斗争,最后用轻到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道:“等你回来……”

  “小楚尽,我们走了,中午给你带好吃的!”

  宋爸爸扣上摩托车头盔,回头对他摆摆手。

  楚尽和宋叔叔礼貌点头,目送那辆红色的摩托车扬长而去。

  高高瘦瘦的男孩站在大院儿的居民楼前,周末的早上,四周没有嘈杂的人声、车声,整个大院儿像是没醒过来一样。

  只有小家雀偶尔“啾啾”的叫声,初秋清晨微凉的风,吹过大片槐树叶发出的“沙沙”声。

  他手里还攥着那把钥匙,若有所思,现在到中午,也就三、四个小时左右。

  只是,楚尽第一次有这种奇怪的感觉,甚至让他羞于启齿。

  那就是……

  为什么三四个小时,让人觉得好漫长啊?

  ——

  这是宋乔曦第一次来齐州最繁华的商区,瞪大眼睛,看啥都稀奇,看啥都新鲜。

  在新记忆里,她对泉城路附近的百货大楼啊,书店啊,公园啊都只有模糊的印象。

  除了开学前,妈妈带她去了一趟新开业的银座百货,那就是糯团子唯一的逛街体验了。

  在旧记忆里,所有的节假日,福利院是不会带小朋友去逛商场的,宋乔曦对商场的印象仅限于琳琅满目的货柜,汹涌的人潮,口音奇奇怪怪的柜台阿姨……

  就这些,还是在电视上看到的。

  爸爸停好车,牵着她的小手,父女俩一起走进这栋具有接近五十年历史的复古老楼。

  宋乔曦记得爸爸和她讲过,说这栋楼的外形是“苏式建筑”,具体的也记不清了,反正是个外国洋名儿。

  这栋新华书店大楼外侧,虽然还保持了老旧的楼面,楼里是完全焕然一新。

  宋乔曦环顾四周,哇,实在是太大了!

  挑高的屋顶好像国外电影里的大教堂,她周围是一排排高高的书架,各种分区,已经让小糯团看得眼花缭乱了。

  “我们先去儿童区,挑你喜欢的书好不好?然后陪着爸爸去拿两本文献,咱们就去给楚尽按照书单拿书。”

  宋建国看闺女满脸震惊的样子,还是觉得有点愧疚,平时应该带她出来走走,最近这段时间工作太忙了,都没好好陪陪闺女。

  他理所当然的把自家闺女的需求放到第一位,想着先慢慢陪着曦曦挑书,不着急,她喜欢的都打包买走。

  糯团子眼睛一亮,欣喜的点点头。

  紧接着,歪着脑袋想了想,宋乔曦把头摇得和拨浪鼓似的,抱住他大腿,扬起小脸说道:“爸爸,我们还是先去看英文书吧?先把楚尽要的书挑了,好不好呀?然后我陪你去挑你的文献,最后再去选我想要的书。”

  听闺女这话说出来,宋建国当场就酸成了一颗糖葫芦,还是那种串在尾端麦芽糖没粘上,没熟透泛着青皮儿的山楂果。

  酸到倒牙,酸到生无可恋,酸到壮汉落泪……

  他宋建国养了六年多的闺女,一直放在心尖尖上疼着,哪想着不到一个月的功夫,自己就不再是闺女心中排名第一的男人?

  不是,小楚尽还算不上男人……

  一向文采飞扬的宋建国不淡定了,在心里总结了半天,总算理顺一句整话。

  他,宋建国,不再是宝贝闺女心中,占首位的男性角色了?!

  虽然……但是……

  一个三十岁的大老爷们,是不应该和七岁的小男孩计较的,更何况,宋建国很喜欢小楚尽,也打心眼儿里心疼小男孩,真拿楚尽当自家孩子养。

  要不,也不会在居委会开会时,力排众议,和媳妇一同决定让楚尽住家里。

  可当这个小男孩的地位,在女儿心中超过自己的时候,宋建国终归有点接受不了这个现实。

  谁让他是“女儿奴”呢?

  在他心中,媳妇和闺女永远是排首位,他可以为了媳妇为了家拼命努力,也可以为了闺女连命都不要了。

  宋建国自认,这世界上没有哪个男性,能比自己更爱宋乔曦了。

  不行,闺女这个思想很危险,一定要给她掰哧过来,自己才是曦曦心中的第一名!

  他蹲下来,拉住曦曦的手,目光和她平视。

  自家闺女瞪大眼睛疑惑地望着他,长睫毛随着深深的双眼皮唿扇两下,眼神里充满问号?

  深吸一口气,宋建国尽量让自己放松,露出自认为最完美的微笑,“曦曦,你告诉爸爸,如果爸爸和楚尽小哥哥掉河里,你先救谁?”

  宋乔曦:“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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