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二章 隐身技能核心_末世之我是骨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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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二章 隐身技能核心

  钟初艳羡地看着苏正手里的斧头,毕竟是苏皓月炼制的,苏皓月是谁,那可是最顶级的炼金术师,品味和见识都登峰造极的,各类七星级别的武器她都见过甚至还打碎过,是以她炼制的斧头也极为拉风,轻盈的外观、良好的手感、镂空的部位更是极其巧妙,斧板还刻有魔法符文。(.l.)15

  “苏大叔,您这斧头忒是锋利咧,随随便便就能把哥布林大卸八块,像是剁猪肉一样轻松,回头我也让古珑给我,让我也威风威风。”

  “嗯,让她给你弄一把刀剑之类的就行,这种斧头你可扛不动,少说也五十斤重的。”

  “五十斤重?怎么可能!”

  钟初有些动容地看着苏正,他也没感觉这个大叔有多魁梧健壮啊,怎么那五十斤的开山斧在他手里好像一把菜刀般不沉手呢?

  他倒是不知道,苏正已经练成了五雷洗心录,经脉里流窜着雷电的能量,气血极其旺盛,而且苏正今早上同样被苏皓月用炼金火焰焚烧过身体,体质大幅度提升,那五十斤的斧头在苏正手里也就跟十五斤的没啥区别。

  “钟小哥,你可别小瞧我家古珑啊,这种斧头看似很薄很轻盈,其实金属是高浓度压缩的,密度非常之高,所以很适合硬碰硬,我试过了,那些红甲虫的甲壳也能轻松劈碎,回头啊,叫古珑给你练一把唐刀之类的,保准也能让你轻松砍死哥布林…”

  说着,苏正又高高举起斧头,“噗”地一声劈断一具哥布林的尸体,从花花绿绿的内脏中掏出胆囊,哥布林的胆囊是非常不错的魔法媒介物。

  魔法媒介物的作用极多,可以当做能源,也可以当做催化品,更可以释放出一小部分魔力。

  苏正那斧头就属于一星高阶的低级魔法武器,斧板上的魔法符文就是雷电系的小型聚魔阵,苏正可以将哥布林胆囊塞进斧头顶端的暗槽里,用来激活斧头上的雷电力量。

  然后再配合苏正体内的生物电,彼此间相互呼应相辅相成,可以发挥出很不俗的战斗力,一斧头劈断电线杆都不稀奇。

  但忽然间,苏正发现哥布林断成两截的尸体中冒出一阵蓝色光芒,他心中一动,赶紧伸手去捞了一把,竟从粘稠的肠子、血污中捞出一颗鹌鹑蛋那么大的结晶,随便在衣服上擦了擦抹掉血迹,看起来特别像一颗蓝宝石。

  “噢噢,这就是古珑说的技能晶核吗,咱们运气不错啊,杀了五六十头哥布林,总算是有了大收获了,古珑她一定会高兴的。”

  “哇,让我看看让我看看!”

  钟初内心火热,连忙跑到苏正面前抢过那蓝光闪闪的结晶体,甫一入手,就有一股讯息莫名地传到他脑子里:

  “《中级隐身术》,可以让使用者短时间内全身隐去身形,但无法将衣物隐去,也无法将呼吸、心跳声隐去,技能消耗精神力颇高,请慎用之。”1

  原来是每个男同胞都梦寐以求的隐身术啊!

  但为毛只是中级隐身术,还不能隐去衣服,有个蛋用!

  钟初垂头丧气道:“正叔,咱两白忙活了一场,这破晶核压根派不上用场……天气那么冷,谁敢不穿衣服外出溜达啊,就算不穿衣服能隐身也分分钟被冻死。”

  “那可未必,我体内有电流倒是不怕冷,给我用还算是挺合适的。”苏正呵呵一笑,只是这笑容的背后鬼才知道是否另有居心。22

  “那当然,这技能核心是苏大叔你弄出来的,肯定交给你来处理……呃,我先喝点体力药水,再去引一波哥布林回来弄死,希望可以再爆一颗我用得上的技能晶核吧……”

  说着,钟初打开一个小瓶子,咕噜噜地将里面的绿色汁液全部喝掉,还别说,那真是难喝透顶,苦涩中带着腥臭,就像是腐烂了的猪肝一样叫人难以下咽,毕竟是红甲虫的脊髓炼制而成的,味道能好才怪,但体力药水的效果拔群,半分钟时间就让钟初龙精虎猛起来。3

  他不由得摸着下巴想,哎哟喂,这体力药水当真是好宝贝,以后娶了媳妇,在媳妇上身累趴了,没关系,喝一瓶体力药水又能精力旺盛生龙活虎,堪称不败战将啊……

  不过嘛,以后能不能娶媳妇还是另说,妈的,得想办法把古珑的未婚夫弄死才行。9

  “嗯,钟小哥你注意安全,不可太勉强,就算有古珑给你炼制的板甲长靴可以加快奔跑速度,你也要万事小心。”

  苏正叮嘱着,他之所以敢放心钟初外出去引哥布林,就是因为钟初穿的长靴是特制的,同样是古珑的炼金产品,靴子上镂刻有轻盈魔法阵、减重魔法阵,只要在长靴的暗槽里加入两颗哥布林的胆囊,就能身轻如燕,让跑步速度加快两三成!

  不单只是长靴另有奥秘,就连苏正、钟初两人身上的虫甲也镂刻了疾风魔法阵、防护魔法阵,让这身二十多斤重的甲胄轻得就像是穿了一件羽绒服一样,一点都不影响行动,而且那防御魔法阵足以抵抗红甲虫的两次攻击。

  正是有了万全的安全准备,苏皓月才会放任这两人出来历练,猎取哥布林的。

  这就是身为炼金术师的好处,一位合格的炼金术师可以支撑起团队大半的后援,装备、武器都不用发愁,前世苏皓月孤家寡人,用炼金术炼制防具武器倒是毫无用武之地,但是现在不同,她完全可以给亲朋好友弄出最好的装备,硬生生地把同伴的战斗力拉高,就好比现在,仅凭那钢刺机关、两套红色虫甲、一把开山大斧,苏正和钟初就剿灭几十头哥布林,换了军队的话,鬼才知道需要消耗多少,出动多少兵力才能取得这样的战果。

  与此同时——

  隔了十几条街道的另一个区域内——

  一伙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男女狼狈不堪地走在肮脏凌乱血污遍地,到处都是木屑和玻璃渣的大街上。2

  空气中,弥漫着淡淡的血味,还有食腐狼所特有的腐烂臭味。

  这条街是电子商品的,很多手机、单反、平板、笔记本都经常打折,自然而然地这条街人流量极大。

  可现在……街道上萧条苍凉,多少门面被破坏得惨不忍睹,多少地板沾染了色的污血,更不知道地面躺了谁的尸体,已经被怪物啃咬得残破不堪。

  如今人去楼空,这满大街的电子数码产品成了无主之物,要是换一个情况,不知道该有多少人疯狂哄抢,但现在哪还有人稀罕那些破烂玩意?

  没电没网,这些数码产品就是破铜废铁。

  而且这种时候,也没人会有心情去管它们值不值钱,就算再值钱也得有命去享受啊。1

  “妈逼,快点找食物去啊……咱几个都在浪浪洗剪吹美发店的地下室里待两天了,尼玛,足足两天啊,啥都没吃,啥都没喝,老子差点渴到要喝尿了,喉咙真要喷火啦,那群怪物,把这附近一切食物都吃了个干干净净……真没把老子给饿死,它们怎么就不去吃屎!”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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